關于我校申報2020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的通知
各單位、各部門:
日前,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發布了《2020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公告》。根據通知要求及我省社科工作辦工作部署,我校相關申報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報要求
1、請申請人認真閱讀《2020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公告》相關要求,根據《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推薦選題目錄(2020)》的選題范圍,填寫《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及《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
2、申請學術著作類項目,申請人應先與出版責任單位取得聯系。出版責任單位按本公告規定的要求,擇優聯合申報。確定申請人后,雙方就外譯事務的各項分工協商達成一致,并自行簽訂《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分工合同》。國外出版機構應來自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國外出版機構指導目錄。未列入指導目錄但確屬權威出版機構酌情受理,須由申請人提供證明其學術出版資質的詳細文件材料(含該機構的基本情況、已出版主要學術著作等)。
3、申請人應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申請人應保證申報內容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申報資格;申請人應確保申報材料符合意識形態工作要求。
二、申報程序
申報截止日期為10月30日,申報提交材料《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一式7份,含1份原件、6份復印件,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用計算機填寫)和《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并按照成果形式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學術專著類成果:需另外提供翻譯原著、翻譯樣章各6份(樣章須為書目及核心章節且以中文計不少于1.5萬字),《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分工合同》、與國外學術出版機構簽訂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證明、國外出版機構法律證明文件、原著著作權人對該文版的授權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各2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學術水平及其影響的相關材料。
2.學術期刊類成果:需另外提供近一年內出版的樣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許可證副本復印件2份;反映本期刊學術水平及其社會影響的相關材料;編委會成員名單及工作單位(國際編委含國籍)。其中,證明學術水平和社會影響的材料,必須含期刊所在學科國家級學會的證明,以及相關權威學術期刊評價平臺納入證明或影響因子評估證明。
申請書、翻譯樣章、匯總表電子版刻入光盤一并報送。
聯系人:呂昕,聯系電話:0477-8591323,電子郵箱:eedsyyjsxykjc@163.com。
科技處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