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句話的事實和道理”:內蒙古地區是中國共產黨最早建立黨組織的民族地區,內蒙古自治區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領導下建立的,內蒙古是在黨中央的支持下發展起來的,內蒙古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偏差都是黨中央幫助糾正的,內蒙古新時代的發展成就是在習近平總書記親切關懷和指引下取得的,內蒙古作為模范自治區模范就模范在聽黨的話上。
內蒙古地區是中國共產黨最早建立黨組織的民族地區
1921年,中國共產黨宣告成立,中國歷史翻開了嶄新的一頁,苦難深重的內蒙古人民和全國人民一樣,從此有了最為先進最為堅強的領導核心。
中國共產黨建立之初,負責黨在北方工作的革命先驅李大釗同志,就直接領導和參與在蒙古族群眾中傳播馬克思主義、培養共產主義先進分子的工作,發展了韓麟符、榮耀先、多松年、烏蘭夫等一批內蒙古籍共產黨人。截至1925年黨的四大召開,全國黨員數量只有994名,內蒙古地區第一批共產黨人在其中占有相當的比重。在北京蒙藏學校,1923年成立了蒙古族第一個青年團組織,1925年成立了黨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黨員組成的黨支部。1925年初中共北方區委在內蒙古地區先后組建了中共熱河、察哈爾、綏遠和包頭四個工作委員會,相比其他少數民族地區都要早,廣西最早的黨組織中共梧州支部1925年10月建立,寧夏最早的黨組織特別支部1926年冬建立,新疆最早的黨組織中共新疆分局成立于1949年11月,西藏最早的黨組織1959年12月建立。
自四個工委建立開始,內蒙古地區黨的各級組織就如原上春草,在漫長革命戰爭年代的嚴酷環境中生生不息。內蒙古第一批共產黨人產生和蒙藏學校黨、團組織的建立,是“南陳北李相約建黨”的直接成果,內蒙古地區“四個工委”的建立,是黨執行革命統一戰線策略的政治成就。能夠較早建立黨的組織,既說明黨對內蒙古革命工作的重視,也說明內蒙古各族人民革命意識覺醒較早。這些較早建立的黨的組織,又對內蒙古地區革命事業的推進起到了先行導引作用。
內蒙古自治區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領導下建立的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證,也是各民族大團結的根本保證。沒有堅強有力的政治領導,一個多民族國家要實現團結統一是不可想象的。”回顧內蒙古自治區成立時的那段歷史,在當時復雜的形勢下,如果沒有中國共產黨的直接領導、正確領導,就沒有內蒙古自治區的建立。
自治區成立前夕,內蒙古地區的形勢極為復雜,甚至面臨從中國版圖分裂出去的嚴重危險。當時各種政治力量在內蒙古地區展開角逐,有原偽蒙疆政權和偽滿洲國的各級官吏,有部分蒙古族王公貴族,有投向國民黨反動派的政治投機分子,有占領包頭、歸綏等地的國民黨軍隊。各種勢力都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意圖,其中不少夾雜著“內蒙古高度自治”“內蒙古獨立”“內外蒙合并”等錯誤主張。這些主張,本質上就是想分割內蒙古、分裂國家。
就當時的情況來看,內蒙古走到了歷史的十字路口。在決定前途命運的關鍵時刻,面對紛繁復雜的亂局,是中國共產黨直接領導了內蒙古自治運動。黨中央運籌帷幄,晉察冀中央局和中共中央西北局、東北局、西滿分局、冀熱遼分局在內蒙古都以不同方式做了大量工作,直接領導、指導、推動了內蒙古自治區的成立。
那一個時期,習仲勛同志作為中共中央西北局書記,主持召開會議研究伊克昭盟工作,作出階段性總結和戰略性部署。中國共產黨通過加強政治引導、采取靈活策略,先后將在蘇尼特右旗建立的“內蒙古人民共和國臨時政府”、在興安盟葛根廟建立的“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在海拉爾建立的“呼倫貝爾自治省政府”引向正確軌道,粉碎了一些政治勢力“向外跑”“搞獨立”的圖謀。
內蒙古自治區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之所以能夠成立,就是因為在領導內蒙古自治運動過程中,黨中央適時制定指導方針,有效指揮軍事行動,牢牢把握了對內蒙古地區自治運動的領導權和主動權。當時,如果沒有集寧戰役中解放軍的大軍壓境,有力牽制敵軍,自治區的成立也不會那么順利。
內蒙古現在的區劃范圍,也是在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確定的。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召開期間,毛澤東同志提出“恢復內蒙古歷史上的本來面貌”。實現這一點,困難主要集中在解決“蒙綏合并”的問題上。當時,由于黨內對內蒙古區域問題認識不一致,導致“蒙綏合并”遲遲沒有實質性進展。1952年初,毛澤東同志在得知“蒙綏合并”久拖未決是因為有的領導干部不同意后指出:不能再拖了,誰不同意就撤誰。周恩來同志說,這事是中央定了的,我去做工作,請主席放心。在黨中央的領導和支持下,綏遠省于1954年被正式撤銷建制,轄區劃歸內蒙古自治區。4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歸綏市改名呼和浩特市。隨后,原屬甘肅的阿拉善、額濟納,原屬河北的商都也陸續被劃到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統一的民族區域自治的形成,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促進內蒙古各項事業穩定和快速發展奠定了基礎。
內蒙古是在黨中央的支持下發展起來的
早在“一五”時期,國家在內蒙古投資建設工廠、修建鐵路的基建資金就達10多億元,包鋼、一機、二機、大興安嶺森林工業基地都是那個時期開工建設的。
進入20世紀60年代,國家又從沿海地區向內蒙古遷入一批工廠。改革開放后,黨中央對內蒙古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1996年,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由北京對口幫扶內蒙古;進入新世紀后,黨中央將橫跨“三北”的內蒙古相繼納入西部大開發和東北振興國家戰略政策實施范圍;2011年,又專門出臺《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黨中央對內蒙古的關懷都是“真金白銀”的支持。據統計,分稅制改革以來,1995—2021年我區累計獲得中央轉移支付資金2.86萬億元,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安排我區的轉移支付資金由2012年的1618.5億元逐年增加到2022年的3279.7億元,直接帶動了內蒙古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福祉的提升。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曾深情地講道:“在選舉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時,黨中央提出,中央領導同志應選擇老少邊窮地區參加選舉。我選擇在內蒙古自治區參加選舉,表達了黨中央對民族邊疆地區的重視,體現黨中央加快推進欠發達地區發展、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心。”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懷和支持下,內蒙古57個貧困旗縣全部摘帽,3681個貧困嘎查村全部退出,157萬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全區人均GDP突破1萬美元,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邁上了新的歷史臺階。
2023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意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出臺的唯一面向邊疆地區的政策性文獻,干貨滿滿、含金量十足,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內蒙古工作的高度重視、對內蒙古各族人民的關心關愛。這是2023年繼習近平總書記親臨考察后內蒙古的又一件大喜事,在內蒙古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